關于在3月31日前補繳緩繳的醫療保險費的溫馨提醒
2023年03月22日來源: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稅務服務
中小微企業等用人單位:
根據《深圳市醫療保障局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關于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我市中小微企業、以單位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以及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以下簡稱“緩繳單位”)2022年7月至9月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繳費實行緩繳。緩繳的所屬期2022年7月至9月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最遲應于2023年3月底前補繳。為避免影響參保職工后續醫保待遇及緩繳單位因逾期繳費產生滯納金,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一、尚未繳納2022年7月至9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的緩繳單位,請在2023年3月20日前于指定扣款賬戶存足余額,并確保扣款協議有效且扣款賬戶狀態正常,以便稅務部門扣費;如需自行繳費,請在2023年3月31日前通過深圳市電子稅務局、@深稅等渠道辦理。
二、緩繳單位逾期繳納2022年7月至9月職工醫保單位繳費部分費款的,將自2023年4月1日起依法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
深圳市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
2023年3月17日
來源鏈接: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ztax/xxgk/tzgg/202303/b2e064bb83ce44bf93dcf9e264c70b0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