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夢工場孵化載體運營獎勵
2024年08月30日來源:前海管理局政策資訊
支持孵化載體高質量發展,在孵團隊超過10家以上,專職工作人員5人以上(其中香港居民2人以上),簽約的科技服務機構數量6家以上,創業導師人數5名以上,自有可支配的創業投資基金且規模在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孵化載體,由前海管理局予以800元/㎡/年獎勵(不足1年的,按實際天數折算):
(一)上年度培育1家以上獨角獸企業或在境內外上市企業;
(二)上年度推薦5家以上培育企業并實現入駐香港科學園、數碼港或在港設立雙總部、研發中心的;
(三)上年度培育企業獲得融資總額2000萬元以上;
(四)上年度培育企業新增專利數累計超過10件;
(五)上年度培育企業獲得國家、省、市級創新創業大賽決賽三等獎以上的。
未處于承擔或者參股財政性資金支持科技活動禁止期限內,不存在虛報、冒領、貪污、挪用、截留用于科學技術進步的財政性資金,進行違背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的科學技術研究開發和應用活動,違反科學技術活動管理規范等情節嚴重的情形。
若孵化載體出現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財產損失,不得申請本條支持。
*征求意見稿詳見https://qh.sz.gov.cn/hdjlpt/yjzj/answer/38316
來源鏈接:https://qh.sz.gov.cn/sygnan/qhzx/zthd_1/qhhqzcb/mgc/zt/content/post_115262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