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一、背景依據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培育壯大市場主體的實施意見》、《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深入推進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深圳市“個轉企”工作專班關于盡快落實“個轉企”獎勵政策的通知》、《深圳市“個轉企”工作專班關于落實“個轉企”獎勵政策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等文件,結合南山區實際情況,形成《南山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獎勵資金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調動我區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的積極性,擴大“個轉企”工作的社會影響力,幫助企業解決過渡期的實際困難,為轉型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三、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的主要內容共六部分,包括總體要求、申請條件、申報材料、申請程序、時間安排和其他事項。
(一)總體要求?!秾嵤┓桨浮访鞔_對符合獎勵資金條件的轉型企業,每戶給予獎勵資金一萬元,共分三次核發,第一年核發4000元,第二年核發3000元,第三年核發3000元。
(二)申請條件。在2023年1月1日前設立的個體工商戶在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期間轉型升級為企業,符合《實施方案》獎勵資金條件即可申請。
(三)申請材料?!秾嵤┓桨浮穼φ丈暾垪l件設置申請材料。企業應按要求提交真實、完整的材料。因申請條件存在延續性。企業在第二年、第三年核發時還需提交補充材料。
(四)申請程序。為了讓市民享受網上辦事的便捷性,可通過“i南山企業服務綜合平臺”等平臺提出申請。
(五)時間安排。原則上2023-2027年每年開展一次獎勵核發。
( 六)其他事項。對虛假、冒領等違法違規行為規定追責機制。
四、關鍵詞詮釋
《實施方案》中“一次申請、三次核發”指企業在申請獎勵當年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通過后,發放第一筆獎勵資金。第二年/第三年企業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補充材料,審核通過后,發放第二筆/第三筆獎勵資金。
五、常見問題
1、一次申請,審查不符合條件,是否允許再次申請。
答:允許。
例如:2023年提交申請,不符合條件,2024年可再次提交申請。
2、一次申請,是否允許在往后年度申請。
答:允許。
例如:2022年轉型企業,可在2025年進行申請。
3、三次核發,第二/三年不提交補充材料,或提交材料不符合條件,可以獲得獎勵嗎?
答:不按期提交補充材料,或者提交材料不符合條件,該年度獎勵不予發放。
例如:企業2023年申請獎勵資金,符合條件則發放第1年獎勵金4000元。2024年提交補充材料審查結果為不符合,則不發放第2年獎勵金。2025年提交補充材料審查結果為符合,則發放第3年獎勵金3000元。
4、對以虛報、冒領手段騙取獎勵資金的人員,是否取消獎勵資格?
答:是
5、獎勵是否有數量限制?
答:當南山區“個轉企”獎勵數量達到或超過深圳市“個轉企”工作專班核定的南山區任務數,不再接受獎勵資金新申請,僅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第二年/第三年獎勵資金核發。
6、同一個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全市范圍內有多家轉型升級企業的,可以申請多家獎勵嗎?
答:同一個個體工商戶經營者,在全市范圍內有多家轉型升級企業的,僅獎勵一家轉型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