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5月深圳市工商用戶電費補貼政策解讀“一問一答”
為助力市場主體紓困,降低用電成本,根據《深圳市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第7條規定,深圳市政府將對符合條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4月、5月應繳交的電費給予10%的補貼?,F對該電費補貼政策開展政策解讀“一問一答”。
問題1、哪些單位可以享受電費補貼?
答:本政策受益范圍為我市供電企業(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蛇口自貿區供電有限公司、深圳招商供電有限公司)管理的,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內用電,執行工商業電價類別的深圳市電力用戶(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如電力用戶存在轉供電,該用戶需要按用電量比例將補貼傳導至所有終端工商業企業、個體工商戶。
問題2、哪些單位不能享受電費補貼?
答:廣東省能源局認定的“兩高”企業、各類非企業(如社會組織、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和被有關部門失信懲戒的市場主體。
問題3、電費補貼需要申報嗎?
答:不需要。本次電費補貼采取免申即享的形式,電力用戶無需申請,而是由供電企業通過預存電費的形式自動發放到電力用戶的用電賬戶。
問題4、通過轉供電主體用電(向業主、物業交電費)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能否獲得電費補貼?
答:可以。轉供電主體(業主、物業等)必須按照穿透式原則,在收到電費補貼1個月內,按終端用戶用電量比例主動將電費補貼紅利足額傳導到所有終端用戶,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借口截留。如XX商場,需傳導至所有商戶;XX工業園區,需傳導至所有企業、個體戶;XX物業管理公司、寫字樓,需傳導至所有租戶,以此類推。終端用戶可以依據《深圳市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和政策解讀“一問一答”文件與轉供電主體溝通,要求其按照市政府要求傳導電費補貼。
問題5、轉供電主體應如何落實市政府要求發放電費補貼?
答:轉供電主體必須嚴格按照市政府要求,一是在自身管理區域內的公告欄、宣傳欄等顯眼位置張貼公示《深圳市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和政策解讀“一問一答”文件,保障終端用戶的知情權;二是在規定時限內要主動將電費補貼紅利按終端用戶用電量比例足額傳導到所有終端用戶,可以通過少收電費或發放現金的形式進行傳導,并做好存檔,以備后續市場監管局、審計、屬地區政府、供電企業等單位查看;三是不得以任何借口截留政策紅利(如與租戶有糾紛、租戶無法聯系、不知道電費補貼政策等)。
問題6、如果轉供電主體不傳導電費補貼給終端用戶會有什么后果?
答:如果您是轉供電主體,請務必在收到電費補貼一個月內將電費補貼按用電量比例足額傳導至所有終端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否則一經查實,將面臨價格監管、稅務等部門處罰,并失去享受政府其他補貼的資格。另外,各區政府將整理形成有序用電“黑名單”,針對不傳導補貼紅利的轉供電主體實行優先錯峰。
問題7、本次市政府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4月、5月應繳電費給于10%補貼,這是2022年4月、5月實際用電對應的電費嗎?
答:是的。本次對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4月、5月應繳到戶電費給予10%補貼,由深圳市財政代繳,是對應2022年4月、5月供電企業直供用戶實際用電產生的電費。直供用戶為終端用戶提供供電服務的,應將收到的電費補貼按用電量比例足額傳導至所有終端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問題8、轉供電主體不傳導電費補貼給終端用戶,終端用戶如何投訴?
答:終端用戶可向所在地區發改局或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投訴,協調轉供電主體(業主、物業)傳導電費補貼,或者利用南方電網95598熱線電話、12345市政府熱線投訴,投訴應注明自身用電地點所在轄區、街道辦,電費結算戶名稱、用電編號,以及業主、物業名稱等信息。
問題9、為什么我還沒有收到電費補貼?
答:7月4日,市政府已經下達第一批2022年4-5月工商用戶電費補貼資金,供電企業已經用于沖抵市場主體6月電費。由于全市市場主體數量多達上百萬戶、用電情況復雜,后續還有資金會分批次發放,市政府各部門正在加快撥付進度,最后一批補貼將在2022年9月底前發放完成,請耐心等待。如果您是直供電用戶,請查詢2022年6月或之后的電費單,補貼會由供電企業通過預存電費的形式自動發放到電力用戶的用電賬戶。如果您是通過轉供電主體用電,可以根據《深圳市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若干措施》和政策解讀“一問一答”文件要求轉供電主體無條件傳導電費補貼。
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