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續期提醒
2022年03月17日來源:工信部政務服務平臺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為幫助企業順利完成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續期工作,特提示如下:
一、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經營許可證的申請;不再繼續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發證機關報告,并做好善后工作。未在此規定期限內提出延續經營許可證申請的,有效期屆滿不予延續。
二、提出延續經營許可證申請的,應當提交已開通電信業務的有效證明材料。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未開通電信業務的,有效期屆滿不予延續。許可證上所載明的各項電信業務種類,有部分業務已開通、部分業務未開通時,已開通的業務有效期屆滿予以延續,未開通的業務有效期屆滿不予延續。
三、企業提交延續經營許可證的申請時應對其材料真實性負責,包括開通業務的證明材料。企業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延續電信業務經營許可的,有效期屆滿電信管理機構不予延續,給予警告,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來源鏈接:https://dxzhgl.miit.gov.cn/#/noticedetail/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