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2年度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評選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鼓勵、引導和促進龍華區企業做強做優,集中力量扶持一批具有競爭力的中小微創新優勢企業,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我局現決定開展龍華區2022年度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評選工作。經評選的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將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頒發證書,并列入區各部門配置政府資源和提供優質服務的重要對象,該稱號具有一年的有效期。根據我局安排,現面向全區中小微企業開放評選,具體通知如下:
一、參與評選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生產經營滿1年以上,在龍華區依法注冊登記,稅務登記地和納統均在龍華區;
(二)符合《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小微企業劃定要求;
(三)企業屬于下列類別之一:
1.國家高新技術企業;
2.通過軟件產品和軟件企業認定的企業;
3.通過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
4.以下類型人才或團隊創辦的企業:
(1)廣東省創新團隊、深圳市創新創業團隊;
(2)國家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劃中的創新人才長期項目、創業人才項目、外國專家項目、青年項目入選者,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國家級領軍人才、深圳市地方級領軍人才、深圳市后備級人才和深圳市海外高層次A、B、C類人才;
(四)企業對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且不存在權屬爭議;
(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和《關于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歸集范圍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40號)要求對研發費用進行歸集并設置輔助賬,并在稅務部門辦理了加計扣除優惠備案;
(六)認定年度及上年度無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境保護、財稅等方面存在影響資金安全的失信行為。
二、評價指標
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評價指標具體包括研發投入、科技成果、創新指數、財務指標以及加分事項。
(一)研發投入
該項目指標包含研發經費投入、研發費用占比(研發經費投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兩項子指標,來源為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數據。
1.研發經費投入,指上年度經稅務部門備案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2.研發費用占比,指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的比例。
(二)科技成果
該項目指標包括知識產權一個子指標,來源為證書上時間在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的數據。
1.知識產權,按企業擁有的與主要產品(或服務)相關的知識產權數量(知識產權應沒有爭議或糾紛)計分,包括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和軟件著作權(不含商標)。
(三)創新指數
該項目指標包含人才規模、科技項目兩項子指標,來源為證書上時間在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的數據。
1.人才規模,省市級創新創業團隊創辦的企業,或者擁有國家、省、市、區級認定人才的企業;
2.科技項目,獲得國家、省、市級科技計劃項目立項的企業,參與評選單位需為科技計劃項目排名前3名的完成單位。
(四)財務指標
該項目指標包含營業收入、營收增長兩項子指標,來源為上一年度(2022年度)的數據。
1.營業收入;
2.營收增長,指上年度的營業收入增長比例。
(五)加分事項
該項目指標包含創新載體、獲獎情況、制訂標準、創業投資、上市掛牌、市場準入認證六項子指標,來源為近兩年度(2021、2022年度)的數據。
1.創新載體:獲得國家、省、市、區級創新載體認定的企業;
2.獲獎情況:獲國家科學技術獎的企業,獲廣東省、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前三等次的企業;獲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行業賽或專業賽前三等次的企業,獲省、市、區級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前三等次的企業(注:獲得各級科學技術獎的企業(個人),需為排名前5名的完成單位,或者企業主要負責人。);
3.制訂標準:作為前五名起草單位參與制(修)訂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企業;
4.創業投資:獲得經政府備案或登記的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企業;
5.上市掛牌:在境內上市(指在滬深主板、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以及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的企業;
6.市場準入認證:獲得以下市場準入認證或者資質認定證書之一,且證書處于有效期內:
(1)獲得美國FDA(食品和藥物管理局)認證、歐盟cGMP(動態藥品生產管理規范)認證、世界衛生組織認證的;
(2)獲得1類新藥臨床批件的,獲得2類新藥臨床批件的,獲得3類新藥臨床批件的;
(3)獲得三類醫療器械注冊證的;
(4)獲得藥品生產批件;
(5)獲得藥品GMP證書;
(6)藥品品種通過一致性評價;
(7)藥品品種獲得上市許可及藥品批準文號;
(8)獲得“軍工三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認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證、裝備承制單位資格認證)。
三、評選程序
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的評選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企業參與
企業對照條件進行自我評價,認為符合評選條件的,向區科技主管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1.《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評選表》;
2.營業執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及簽名樣式;
4.第三條第三項規定的企業類別的證明文件;
5.上年度(2022年度)和最近一個月或季度(參與評選時前一個月或季度)完稅證明;
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上兩個年度(2021、2022年度)經審計的財務報告、最近三個月(參與評選時前三個月)的會計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7.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上年度(2022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
8.最近三個月(參與評選時前三個月)企業職工社保繳納證明;
9.近三年度(2020-2022年度)知識產權證書;
10.市場準入認證證書或者資質認定證書;
11.企業獲獎證明文件(國家科學技術獎、廣東省、深圳市科學技術獎和國家、省、市、區舉辦的創新創業大賽前三等次);
12.國家、行業標準制(修)訂前五名參與單位之一證明文件;
13.經認定的創新載體證明文件;
14.經認定在有效期內的創新創業團隊或高層次人才證明文件;
15.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證明文件;
16.企業獲得投資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與創投機構簽訂的投資合同或協議、創投機構投資資金的進賬憑證及有關票據、創業投資企業經政府備案或登記的證明材料等);
17.企業在境內上市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滬深證券交易所出具的證明企業已辦理上市相關手續的公函或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證明企業已辦理掛牌相關手續的公函等);
18.其他材料(如無,可不提供)。
(二)審核評比
區科技主管部門對企業的評選材料進行審核,并進行打分并統計,選出前100名企業,分數相同的按照營業收入的高低排名。區科技主管部門就涉及企業安全生產、市場監管、環境保護、財稅等方面的問題征求區相關部門的核查意見。
(三)公示
區科技主管部門根據評比結果,在網站上對“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名單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有異議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進行調查核實,進行相應處理,并將有關情況告知參與評選企業。
(四)頒發證書
由區科技主管部門按程序審定后,頒發統一印制的“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證書。
四、服務與監督
龍華區中小微創新100強企業評選活動依照有關規定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參與評選企業存在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區科技主管部門查實后取消企業評選資格或評定結果,3年內不再受理其中小微創新100強項目評選。
五、相關說明
(一)本通知中的營業收入等數據,若填報數據與龍華區統計部門的納統數據不一致,則以龍華區統計部門的納統數據為準。
(二)本文中提及的知識產權、科技項目等得分項均以證書或正式批復文件為準;本文中提及的人才或團隊項目,以社保繳費記錄或股權證明(30%以上)為準。
六、材料提交渠道
2523401032@qq.com;645677732@qq.com
七、參與評選時間
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7月12日
八、咨詢電話
業務咨詢電話:孔小姐,0755-23332247,劉先生,0755-23332786。
深圳市龍華區科技創新局
2023年6月9日